
BUD(專項基金)
為了鼓勵香港企業走出香港並進軍內地和海外市場,政府透過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(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,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)提供資金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內地和海外商機,從而提升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海外市場的競爭力。
BUD可分為內地計劃及自貿區計劃*。
由2020年1月20日開始,內地計劃及自貿區計劃各增至200萬,總共達400萬資助,而2020年4月9日起,兩項計劃各自上限取消,即企業可於內地計劃下最多獲得400萬資助。
首期撥款比率由政府資助總額的25%至高達75%。
*包括新西蘭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4國(即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智利、澳門、東盟10國、格魯吉亞和澳洲。
資助方式
1. BUD計劃會以 1:1 的配對模式,政府1/2,企業1/2
2. 最多400萬/股東(>30%股份)
3. 不得同時進行多過一個申請項目
4. 可在項目開始時獲得首期撥款
5. 每間企業最多可獲資助 10 個核准項目
申請資格
1. 企業必須在本港登記,並有實質業務運作一年或以上,而一些主要業務是在香港境外進行的企業,並不在計劃的涵蓋範圍內
2. 公司人數少於 100 人的製造業公司,或少於 50 人的非製造業公司。
所屬文件
1. 申請表格之軟件檔案
2. 經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正本
3. 商業登記證副本
4. 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NAR1)
5.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 (MPF、銷售Invoice/Contract等)
6. 與內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7. 公司簡介及所需做的資助項目內容
BUD資助計劃方案
-
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-
額外增聘員工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-
購買機器、設備及模具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-
產品樣本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-
廣告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-
展覽會及宣傳活動、以及其相關的交通及住宿開支 (交通及住宿費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-
設計/ 製作宣傳品
-
網上商貿平台
-
建立/ 優化網頁
-
流動應用程式 (推動用途)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-
檢測及認證
-
項目直接相關的專利和商標註冊 (此累別之累計資助額不可多於港幣十七萬元)
-
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外聘核數費用 (全額資助,每次最多港幣一萬元,計入企業的資助上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