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BUD 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專項基金
為了鼓勵香港企業走出香港並進軍內地和海外市場,政府透過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(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,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)提供資金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內地和海外商機,從而提升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海外市場的競爭力。由2020年1月20日開始,內地計劃及自貿區計劃各增至200萬,總共達400萬資助,而2020年4月9日起,兩項計劃各自上限取消,即企業可於內地計劃下最多獲得400萬資助。
提高首期撥款比率由政府資助總額的25%至高達75%。
免除獲資助企業開設獨立的銀行帳戶,以及於收取首期撥款前須存入對等資金於該帳戶的要求。
所有項目(包括選擇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)均可在提交申請表後開展。
放寬個別開支項目預算比例上限(包括採購/租賃額外的機器/設備、製作樣本/樣板、商標、專利(設計/實用新型專利註冊))。
增加更多可獲資助的項目(包括在內地設立新增設業務單位、於內地計劃下採購/租賃額外的機器/設備以增加生產能力等)
*包括中國內地、新西蘭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4國(即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智利、澳門、東盟10國、格魯吉亞和澳洲。
BUD專項基金-申請資格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中國內地及東盟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
BUD專項基金所需申請文件:
1. 申請表格之軟件檔案
2. 經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正本
3. 商業登記證副本
4. 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NAR1)
5.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 (MPF、銷售Invoice/Contract等)
6. 與內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7. 公司簡介及所需做的資助項目內容
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項目最高比例:
1. 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2. 額外增聘員工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3. 購買機器、設備及模具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4. 產品樣本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5. 廣告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6. 展覽會及宣傳活動、以及其相關的交通及住宿開支 (交通及住宿費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%)
7. 設計/ 製作宣傳品
8. 網上商貿平台
9. 建立/ 優化網頁
10. 流動應用程式 (推動用途) (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%)
11. 檢測及認證
12. 項目直接相關的專利和商標註冊 (此累別之累計資助額不可多於港幣十七萬元)
13. 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外聘核數費用 (全額資助,每次最多港幣一萬元,計入企業的資助上限)
資料來源: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(https://www.bud.hkpc.org/)
申請期:
本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