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新公布的DBiz「遙距營商計劃」優化措施

創新科技署於八月十八日推出「遙距營商計劃」優化措施,以進一步支援企業在疫情期間開拓遙距業務。
有關優化措施如下:
一)企業可於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起提交第二次申請,惟當中的資訊科技方案類別不能與首次申請已獲批的類別相同,企業須就首次申請結果回覆秘書處後才能提交第二次申請。計劃的評審準則維持不變,而每間企業累積可獲的總資助額最高為30萬元;
二)訂閱制資訊科技方案的資助期由六個月增至12個月,有關安排亦適用於之前已獲批的申請;
三)相關企業被視為同一企業而不能提交申請的限制會取消;及
四)社會企業如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按「遙距營商計劃」簽發的證明書,亦符合申請資格。